巴西参众两院议长双双获连任******
中新社圣保罗2月1日电 (记者 莫成雄) 当地时间2月1日晚,巴西现任参议院议长罗德里戈·帕谢科(Rodrigo Pacheco)和众议院议长阿图尔·利拉(Arthur Lira)双双获得连任,当选新一届参议长和众议长,任期均为两年。
当晚,来自米纳斯吉拉斯州的民主社会党参议员帕谢科,以49比32的投票结果击败来自北里奥格兰德州的自由党参议员罗杰里奥·马里尼奥(Rogério Marinho),当选新一任参议长。此次参议长竞选原本有3名候选人,但在投票前有一人退出。全部81名参议员参加了投票,帕谢科在第一轮投票中得票过半获胜。
现年46岁的帕谢科是一名律师,毕业于米纳斯吉拉斯州天主教大学法学系。
在众议长的选举中,有3名候选人参加角逐。全部513名众议员中有509人参加了投票,利拉获得创纪录的464票,远远高于来自里约热内卢州的社会主义与自由党众议员奇科·阿伦卡尔(Chico Alencar)的21票和来自南里奥格兰德州的新党众议员马塞尔·万哈特姆(Marcel Van Hattem)的19票。此外,还有5张空白票。利拉也在第一轮投票中胜出。
利拉现年53岁,毕业于阿拉戈斯联邦大学法学专业,是一名商人和律师。他从1999年起一直担任阿拉戈斯州进步党众议员。
选举结果公布后,帕谢科发表讲话称,巴西“需要根除有毒的两极分化”,并承诺1月8日发生在首都巴西利亚的暴力冲击国家权力机构事件“再也不会重演”。在赢得连任后的演讲中,利拉也表示要“继续捍卫民主”。
当晚,巴西总统卢拉祝贺帕谢科和利拉成功连任参众两院议长。(完)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