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片感”依托于人性的深刻,而非奇情刺激******
作者:黄启哲
“高燃!”“大片!”“下次可以去当群演吗?”昨天是第三个中国人民警察节,一部由昆明公安推出的原创微电影《针途》引发热议。仅在抖音“昆明警方发布”平台,该片就获21万点赞。根据真实事迹改编,《针途》时长30分钟,没有一般刑侦影视剧里动辄惊天的阴谋算计,或是激烈的打斗大场面,而是聚焦审讯嫌疑人的心理战,扎实呈现人民警察如何破获一起爆炸案的真实过程,让观众直呼过瘾。值得一提的是,影片从导演、演员再到主题曲演唱,均由人民警察参与,他们的本色呈现让网友感慨:“刑侦片还是警察自己拍得正宗。”
这两年,一批由各地公安系统单位主导拍摄的微电影、短视频,频频在网络“破圈”传播。盘点近期,就有上海公安微电影《老潘的咖啡店》、广西南宁公安微电影《警徽荣耀之父亲的散文诗》、兰州铁路公安微电影《放弃》等一批作品热播。此外,还有石家庄市公安《奔赴》、芜湖市公安《抽丝》等一批作品即将上线。B站联合出品的警务纪实节目《守护解放西》即将迎来第四季。节目播出三年多来热度口碑持续走高,一度拿下9.0的超高评分,其中的“名场面”不仅警示大众,也成为年轻人“二创”的素材。业内人士认为,这些作品创新普法宣传手段的同时,凭借真实的案件故事、对人性的深刻挖掘以及日益精良的拍摄,渐成影视市场同类型作品的有力补充。
不用刺激观众的肾上腺素照样拍出悬疑感十足的作品
“刑侦工作就像一根针,只要你找到关键部位落地,轻轻一戳就破了”,这是微电影“针途”一名的由来,比起一般商业电影里用惊险的打斗、飙车来刺激观众的肾上腺素,这部由一线干警操刀的小成本微电影花了更多的篇幅去展现警察与嫌疑人间言语的针锋相对。
菜市场突现炸弹,经多方围捕,嫌疑人落网。可在审讯中,嫌疑人猖狂开启下一起爆炸案的“倒计时预告”。原来,爆炸案还有同伙,为此,公安干警兵分两路,一路外线查询线索、排查可疑人员;一路内部专攻审讯,突破嫌疑人的心理防线……这个短短30分钟的微电影里,有叙事的变奏:故事从审讯室展开倒叙,在与“炸弹”赛跑的过程中,有与歹徒斗智的气定神闲,也有抓捕现场的紧张刺激。这个主要启用非职业演员的电影里,有人物:刑侦支队队长纳新制服嫌疑人勇猛无畏;审讯专家蒋彪审讯时不动声色、敏锐缜密;而刚当上警察三个月的年轻女警从见证前辈冒死行动的心有戚戚焉,到后来甘愿代替人质的大胆坦然,完成了人物的成长。这个以宣传普法为支点的公益作品中,一样有动人泪点:前辈为鼓励英勇制服歹徒的新人,讲起身患阿尔兹海默症的老人,在养老院冲向歹徒的故事——老警察不是因为患病糊涂忘了怕,只是还没忘记警察的本能。
很难想象,如此熟练镜头语言出自非专业出身的基层民警导演之手——在昆明市公安局宣传岗位工作的保航飞。原本这部为了参与内部比赛而拍摄的微电影,于去年12月29日上线,很快引发关注。昨天正值第三个中国人民警察节,有娱乐博主发文推荐“好会拍!好会演!”从而引发更广泛大众的转发点赞。
“剧组最大的开销是买盒饭”,影视人该从他们身上看到什么
比起早年间全权委托影视制作公司拍摄的“定向剧”,公安干警亲身参与拍摄演出的微电影让我们看到的,不只是公安系统的“藏龙卧虎”——基层民警也能拍出不逊于专业影视的优秀作品;更难得的,是在某些投资不菲却剧情悬浮、表演浮夸的刑侦剧集短视频“霸屏”当下,表现出了刑侦罪案剧应有的扎实与正气。于是在各个平台评论区,网友留言赞赏作品的同时,都提到“毫无表演痕迹,比当下某些明星演得好”“细节严谨,比一些影视剧真实多了”。
相比于根据英模事迹二度创作的微电影,《守护解放西》更是将一线干警侦办案件、调解纠纷的现场以“不停机、无死角、全记录”的方式直接呈现给观众。除了拥有“还原真实”这一共同的“破圈密码”之外,节目中不乏幽默与人情味的花字也引发Z世代观众的共鸣。真实严谨也乐于“整活”普法的背后,是公安干警守护人民、传播正义之声的公心。而这,也恰恰是当下一些影视剧亟待补上的一课。近些年,悬疑刑侦题材一直是大小屏的热播题材。在激烈竞争之中,一些主创不是用大投资铺陈大场面来制造视觉奇观,就是找来高颜值偶像来神话主角;甚至在一些剧情中过分追求奇情刺激,从而使刑侦题材作品逐渐跑偏。
据介绍,《针途》剧组的道具服装绝大多数都是借的、凑的,演职人员都是义务参与,要说花费最多的,保航飞笑言是“买盒饭”。然而就是这样一部作品,却被网友赞为“拍出了电影大片的既视感”。它的朴实技法与扎实台词提醒创作者,“大片感”依托于对真实与人性的深刻洞察,而非营造奇情诡谲恫吓观众。就拿《针途》中嫌疑人人格分裂的呈现来说,脑内其他人格被具象化围在嫌疑人身边七嘴八舌,很有戏剧张力。
而像保航飞这样一线警务工作者“跨界”编导演的成功案例不在少数。秦明创作的“法医秦明”系列小说目前已推出13部,而基于此改编的影视作品已达十余部,可谓不折不扣的“爆款大IP”。参与到公安部“猎狐”缉捕行动组之中的吕铮,既是缉捕队员又是宣传组成员,在整理案件资料的基础上写就了小说《猎狐行动》,此后他的小说《三叉戟》又被改编成同名电视剧。相比于技法与艺术成就,他们更为人所称道的,是对于真实的鲜活呈现。如今还工作在法医一线的秦明,并没有因为坐拥爆款IP而放弃本职。对于他而言,起笔时向大众普及法医工作、消除误解的初心一直都在。而不放弃对于这份职业的敬畏,或许是影视从业者触及刑侦题材时,应当找回的公心。(黄启哲)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的人,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2020年12月,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取消了用户的订单。
2021年1月,某知名珠宝商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是商家有意为之。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如果商家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是为引流有意为之,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程科分析称,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如果存在特别条款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作为商家而言,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虽然商家在售价上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对此,程科认为,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否则将构成违约。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与此同时,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由前述所知,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饶伟建议。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该秉持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所以商家还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刘俊海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